【SAP-CO】成本主数据
本文目录
一、成本要素
1.1 初级成本要素
1.2 次级成本要素
1.3 成本要素组
二、标准层次结构
三、成本中心
成本中心组
四、统计指标
五、作业类型
总结
一、成本要素
成本要素相当于 CO 模块中的科目,用于识别所有过账到 CO 模块的成本和收入项目,分为初级成本要素和次级成本要素。
1.1 初级成本要素
各模块(FI,后勤模块)将数据传到 CO 模块时,都通过初级成本要素过账到成本对象,是各模块与 CO 模块集成的关联点。每个初级成本要素对应唯一的总账科目(科目类型为 P ),该科目在过账的时候会将数据实时的传输到 CO 模块。科目类型为 X 和 N的科目在过账时会计凭证行项目不传输到CO,所以 CO 凭证科目是单边凭证,不存在借贷平衡。只有初级成本要素才能在FI模块中记账。
初级成本要素又可分为:
①初级成本/成本降低产生的利润 —— 成本和费用类的初级成本要素一般使用01类型
②收入 —— 所有收入类的初级成本要素一般使用11类型 (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收入类成本要素在 CO 模块和 FI 模块显示负数,但是在COPA 中显示正数
③销售扣除 —— 收入的扣减项目(折扣,返利),在 CO 模块和FI模块显示正数,但是在 COPA 中显示负数
③外部结算 —— 用户将成本结算到CO模块以外的对象时使用
1.2 次级成本要素
作为 CO 内部各成本对象之间的成本流转使用,其他模块不使用次级成本要素;每个次级成本要素对应唯一的总账科目(科目类型为 S ),次级成本要素在 CO 内部过账的时候,会同时生成对应的财务凭证,但是次级成本要素不能在 FI 模块直接记账;次级成本要素在 CO 模块记账的时候一般不直接使用次级成本要素,次级成本要素都要关联对应的主数据进行过账或者使用标准的成本结算进行记账(比如:活动类型,内部结算,分摊循环等)。
次级成本要素又可分为:
①内部结算 —— 用于成本对象间的相互结算,比如把内部订单归集的费用汇总结转到成本中心
② 订单/项目结果分析(WIP) —— 用于将结果分析的数据保存到WBS、生产订单等(比如:生 产订单在制品计算使用的成本要素)
③间接费用率 —— 使用间接费用率功能将附加间接费用成本从成本中心进一步分配到订单
④分摊(分摊循环中使用的成本要素)—— 分摊循环中使用的成本要素
⑤内部作业分配(活动类型在记账时,使用的会计科目)—— 通过作业类型进行的费用分摊,主要在生产订单报工时使用,用于将成本从成本中心结转到生产订单等成本对象
1.3 成本要素组
成本要素组是成本要素的集合;可以按照不同的使用场景将成本要素进行分组,同一个成本要素可以被使用在不同的分组中,同一个成本要素组中既可以有初级成本要素也可以有次级成本要素。(新建:KAH1;修改:KAH2;删除:KAH3) 。
二、标准层次结构
成本中心按照职责或者部门进行分组,并按照组织级别设置层次结构。一般标准层次结构按照公司的组织架构进行设置。(标准层次的更改:OKEON,查看:OKENN)。
可以新建标准层次的下一层组也可以在该界面新建成本中心,直接拖动节点的位置进行调整。
三、成本中心
成本中心是用于收集成本和费用的载体,用于识别成本费用发生的地点和目的,成本中心一般用于部门的费用核算;成本中心正常对应的是企业中的部门(财务部、销售部、研发部等),或者需要做费用归集的一个组织(例如生产产线、一个部门内部的不同项目组等); (新建:KS01;修改:KS02;显示:KS03;删除:KS04)。
成本中心组
成本中心组是成本中心的集合;可以按照不同的使用场景将成本中心进行分组,同一个成本中心可以被使用在不同的分组中; (新建:KSH1;修改:KSH2;删除:KSH3)。
成本中心:为成本中心组分配成本中心,可以维护范围自动自动带出该范围内的成本中心 ;也可以维护具体的成本中心
较低级别:为成本中心组分配其他已经存在的成本中心组
从成本中心组中删除成本要素: 单击选择要删除的成本中心或者低级别的成本中心组,点击“选择”按钮,点击“移除”按钮
创建不是标准层次的成本中心组的时候,一般以公司代码为开头加上命名,以及创建的时候搜索成本中心,最后保存即可。
四、统计指标
统计指标一般用于分摊和分配中的计算基础,比如面积,数量等;统计指标分为固定值的统计指标和总值的统计指标;(新建:KK01,修改:KK02,显示:KK03,删除:KK03DEL) 创建输入统计指标的代码,名称和单位。
固定值:在KB31N记账时,是覆盖式记账,系统只会读取对该统计指标与成本中心组合的最后一次的记账结果;(例如:第一次记账是80,第二次记账是20,那么系统会认为执行分配时统计指标的值为20)
总值:在KB31N记账时,不是覆盖式的,而是累加的;(例如:第一次记账80,第二次记账20,那么系统会认为执行分配时统计指标值为100,按月累加),一般用总值比较多
五、作业类型
作业类型即成本中心输出的作业,是成本在成本对象之间流转的载体,但其本身不是成本对象。作业消耗成本中心的资源,如人力或费用等,这些成本通过作业类型分配结转到生产订单,内部订单等成本对象; (新建:KL01,修改:KL02,显示:KL03,删除:KL04);创建时主要维护下面数据:
作业单位:输出该作业类型的单位;
成本中心类型:限定哪些类型的成本中心可以输出该作业类型;
成本要素分配:维护类别为“43内部作业分配”的次级成本要素,用于将发送方成本结转到接收方; 实际数量设置:如果选中作业类型的实际数量必须手工记账;
价格标志(计划价格的计算逻辑):(一般使用3) 1:系统基于计划成本(KP06)和计划作业数量(KP26)计算计划价格 2:固定价格基于成本中心能力(KP26),变动价格基于计划数量(KP26) 3:通过KP26手工设定计划作业价格;
实际价格标志:(一般使用5) 5:基于实际成本和实际作业量计算实际成本 6:基于实际成本和作业能力计算实际成本 7:通过KBK6手工设定实际作业价格;
总结:
- 初级成本要素和财务会计的费用科目是一一对应的。
- 成本中心的最高层次是在后台配置的,一般项目实施过程,成本控制范围和成本标准层次和集团代码一致。标准层次也是一种组。
- 分摊的凭证和会计凭证是没有关系的,统计指标并不会对记账产生费用关系。
- 单位工时*产量=分摊标准 分摊标准/总工时= 分摊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