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资产保护与数据知识产权保护有何不同?
在数字化转型的大背景下,数据资产与数据知识产权这两个概念虽密切相关,但在诸多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对企业和社会的影响也各有侧重。明晰它们之间的区别,有助于各主体在数据经济活动中做出更合理的决策。
一、定义不同
数据资产:是指由个人或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够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数据资源。数据资产强调数据的经济价值和可计量性。
数据知识产权:是指权利人对依法获取、经过一定规则处理、具有商业价值和智力成果属性的数据集合所享有的权益。它更侧重于保护数据集合的创新性和独特性。
二、 保护对象区分
数据资产:主要保护的是数据的经济价值,主要在于数据的持有状态和市场价值,关注数据是否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数据知识产权:保护的是数据处理者的智力成果和创新价值,确保数据集合的创新性和独特性得到法律认可。
三、形成过程不同
数据资产:从原始数据资源经过整理、加工后形成,强调数据的可用性和经济价值。
数据知识产权:需要数据经过进一步的处理和创新,形成具有独特价值的数据集合后才能获得保护。
四、法律基础不同
数据资产:数据资产的价值来源于数据的合法拥有和控制,主要依赖于民法典物权编、合同编等法律,关注数据的物理存储、占有、使用等物权关系。
数据知识产权:融合了知识产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商业秘密保护等多个法律领域,更注重数据的创新性和独特性保护。
五、金融属性差异
数据资产:金融属性较弱,通常需要完成数据资产入表或数据产品上架等资产化动作后,才能用于质押、融资等活动。
数据知识产权:具有较强的金融属性,可以直接作为质押、融资、贷款等金融活动的有效资产。
六、市场地位不同
数据资产:主要应用于数据交易、数据共享、数据治理等场景,通过登记明确数据的权属关系和市场价值。
数据知识产权:更多应用于数据产品开发、技术创新、知识产权保护等场景,防止他人未经许可的复制、使用或泄露。
七、创新价值不同
数据资产:更关注数据的经济价值和实用性,即使数据不具备创新性,但能够为企业降本增效,也可计入资产。
数据知识产权:强调数据的创新性和智力成果属性,保护数据处理者的创造性劳动。
八、登记与保护不同
数据资产登记:主要明确数据的持有状态和市场价值,依赖物权法保护。
数据知识产权登记:侧重于保护数据集合的创新成果,登记证书在司法裁判中具有初步证据效力。
九、应用场景不同
数据资产:强调数据的经济利用,主要用于数据的流通和利用场景,通过登记提升数据交易的可信度和透明度。
数据知识产权:确保数据集合在处理和应用过程中的权益保护,为数据的流通提供了法律保障,主要应用于数据产品的开发和保护场景,通过登记获得法律认可,支持数据处理者的维权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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